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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奔走相告!即日起,持杭州驾照的你,可以在支付宝、微信上处理交通违法了!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让生活更为便捷。举了例子,以前处理交通违法需要到交警违法处理窗口排队,如今处理简单的交通违法行为只需在手机上轻轻一点就能完成。

今天(5月14日),钱江晚报记者从杭州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即日起,杭州交警在支付宝、微信、警察叔叔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办事APP平台建设的线上违法处理系统功能(以下简称杭州交警各自建平台)更强大了——持杭州驾驶证的驾驶人和浙A号牌车辆在“交管12123”APP完成注册和备案的,也可以通过杭州交警各自建平台进行线上处理了。

此外还有一大福利:在“交管12123”APP完成注册的持杭州驾驶证的驾驶人,直接可以在杭州交警各自建平台的“非备案车辆”模块内处理非备案车辆(营运车除外)不记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

其实,线上处理交通违法,杭州已经推行多年。不过在方便车主的同时,有时候会让一些“买分卖分”的黄牛有机可乘。

为遏制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去年七月份开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作出新规:今后“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的前置条件必须是通过“12123”APP或窗口面签注册。在新规实行前已经在支付宝、“杭州交警”官方微信、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警察叔叔”APP等平台绑定车辆的司机和车主,得以幸运保留多平台处理交通违法的资格。然而新规实施后,这些线上交通违法处理平台新增注册的口子就被堵上了。“像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的使用人群还是很大的,新规实施后,对一部分市民线上处理交通违法带来影响,因此在这次升级中,我们打通了技术壁垒,只要在‘交管12123’APP完成注册和备案的杭州驾驶证和杭州牌照车辆,今后还是可以在支付宝、微信、警察叔叔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办事APP这些自建平台上处理交通违法的。”杭州交警支队法制处综合指导科科长李明介绍。

持有杭州驾驶证的市民李先生打开支付宝“杭州交警”生活号违法处理“非本人车辆”模块,输入妻子名下车辆的浙A号牌后,发现自己产生的1条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违法记录待处理。“虽然车子实际使用人是我,但车子是在妻子名下。以前在‘交管12123’APP上已经注册与备案了,但不能在支付宝等网上处理平台上处理。现在可以直接在支付宝上处理了,特别方便。”

与此同时,此次升级中还新增了另外一大福利:在“交管12123”APP完成注册的持杭州驾驶证的驾驶人,直接可以在杭州交警各自建平台的“非备案车辆”模块内处理非备案车辆(营运车除外)不记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也就是说,不论大型车还是小型车,单位车还是个人车、杭州车还是外地车,只要是在杭州交警违法处理系统里能查到的不记分交通违法记录,都能处理。

交警解释,这项新政,对于目前市区不少开”沪C、浙D“等外地牌照的司机带来不小的便利。“因为限牌原因,有一部分市民会选择上外地牌照车辆,但之前这些车辆在线上处理交通违法会有不便,多数人还是要到线下窗口处理,现在有了线上处理不计分违法的规定,会便利不少司机。”

持有杭州驾驶证的市民王先生打开支付宝“杭州交警”生活号违法处理“非备案车辆”模块,输入自己驾驶的车辆号牌后,发现有1条只罚款不记分的违反“错峰限行”规定违法记录待处理。“虽然车子实际使用人是我,但车子是公司名下,所以每次处理违法时,都要到交警窗口,特别麻烦。“

杭州交警表示,现在王先生在杭州交警各自建平台也能一键处理,再也不用特意请假跑一趟了。当然交警也提醒各位司机,”线上处理违法只是为了方便大家,所以每个人处理的违法必须是自己的车辆或者自己开车所产生的,如果有‘帮别人处理违法’这样冒名顶替等行为,一经核实交警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详细的处理须知及操作说明请看——

杭州交警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线上处理须知

一、在线处理途径

支付宝、微信、警察叔叔APP、浙里办APP、杭州办事APP。

二、在线处理范围

(一)注册驾驶人及备案车辆

1、仅限于杭州驾驶证及浙A号牌车辆,且必须在“交管12123”APP完成注册及备案。

2、非本人车辆仅限于处理备案后发生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本人车辆均可处理。

3、仅限于处理罚款200元(含)以下且记6分(含)以下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同时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不能达到12分。

(二)注册驾驶人及非备案车辆

在“交管12123”APP完成注册的持杭州驾驶证的驾驶人可在“非绑定车辆”模块处理非备案车辆(营运车除外)不记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

(三)仅限于处理无异议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如有异议应当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四)仅限于处罚后同步缴纳罚款的处理。如在生成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后,未完成交款步骤的,系统将自动回退已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至未处理状态。如需在15日内缴纳罚款的,请至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五)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不允许在互联网服务平台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需在各交警大队一般程序违法处理窗口接受调查处理。

(六)不支持城管部门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的处理。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由于数据的同步需要一定的时间,如三日内在非本市、浙江省高速、铁路、机场公安等交警部门处理违法被扣分的,应注意累计积分。请确保本次处理后,您的驾驶证累计分不超过12分(含12分)。

(二)由于数据的同步需要一定的时间,线上的处理记录转递到公安交通管理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提示缴款成功后立即在各违法处理窗口查询仍有可能显示是未处理状态,建议在一个工作日后再次进行查询。

(三)由于数据的同步需要一定的时间,提示缴款成功后查询发现仍是未缴款状态,建议查询缴款账户明细,如果已经成功扣款,请不要重复缴纳。等待一段时间后(最长等待30分钟)再进行查询。如产生重复缴款,处理人持本人驾驶证到机动大队申请退款。

(四)为保护用户隐私,在线处理暂不提供查阅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服务。如需查看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请至各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五)用户通过本平台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的,不再另行制作和送达纸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如需纸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可到作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打印。

(六)如需纸质“缴款凭证”的,处理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缴款凭证号及校验码,至市民中心或主城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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