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搜索:
认证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职业经理 >
央企违规经营监管加码 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中将明确追责细项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6月13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微信公号公布的消息中获悉,专门针对各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监管工作,再度加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以下简称63号文件),按照国资委有关要求,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均已成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其中大部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序推进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体系建设。

目前,责任追究工作专门制度、职能部门、报告机制已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倒查机制基本形成,至此,63号文件明确的第一阶段目标初步完成。

不过,63号文件还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覆盖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形成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的第二阶段目标。

为了达成上述目标,国资委要求,下一步,各职能部门要抓紧编制工作体系建设方案,与人力资源、巡视、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在强化职能部门建设时,要落实职能部门编制、人员、资金等工作保障,确保专项工作独立有效开展。推进所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分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行业特性等,实现职责主体上有人管,监督范围上全覆盖。

如何持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国资委的思路是,各中央企业必须加快构建内容协调、流程清晰、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推进制度深度覆盖和有效约束。根据所属企业规模体量差异、业务模式特点等,因企施策细化责任追究范围、划分资产损失标准等,防止尺度范围宽松,责任约束不足。

同时,将完善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损失认定、责任认定、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处理等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实现责任追究工作标准一致。并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等规定;细化各类经营投资责任条款和清单,明确岗位职责和履职程序;在有关外聘董事、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中,要明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还要求做好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各中央企业要违规必究,追责必严,切实增强国资监管法规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刚性约束。未来将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对受理查办的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实行对账销号管理,集中力量抓好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及犯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国资委还将组织对所属企业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定性、定损、定责等关键环节的指导把关,根据需要可由上级企业直接开展核查。并加强案例通报和有关信息公开。要结合具体案例的调查处理,在适当范围总结、通报及公开调查处理情况,以案为鉴,发挥“追责一个、警示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高监督追责工作的影响力和透明度。

与顶层监管要求相呼应的是,已有不止一家央企正在完善监管追责工作体系。

一家央企子企业负责人表示,以自己所在企业为例,企业内部已经敲定将着眼重大重要风险,确定战略风险、客户信用违约风险、行业政策风险等十大风险。创新项目风险评估,试行“同步评审”机制,辅助科学决策,全年参与评审840亿元,批准650亿。为了畅通风险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应急事项报送,确保重大风险第一时间得到有效传递和处置。该企业正在全面梳理修订总部决策事项300项、对所属企业核心管控事项170项,明确“三会”权责边界;启动对标及经营分析指标体系项目,搭建完整、系统、先进的对标分析平台,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

根据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将尽快制定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方案并于2019年5月底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国资委,具体实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定期报告一并报送。同时,要注意收集执行37号令以及推进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国资委。

战略

合作


Copyright © 2009-2014 中国电子商务专家信息网 技术支持:众委众扶

电话:13269263353 E-mail:zhuanjiaku888@163.com

close X
close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