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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跨境电商项目最高可获资助500万元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深圳财政委发布《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对深圳4类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资助,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类项目、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协同建设项目和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开拓创新项目。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获资助最高,资助标准为对单个项目的资助上限为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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