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共同制订的《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作为专门指导快递与电子商务数据互联共享的政策性文件,《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快递企业之间的数据互联共享从此将有章可循。
近年来,快递与电子商务都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两者之间关于数据互联共享存在的矛盾也逐渐显露出来。对于《指导意见》出台的积极意义,《法制日报》记者采访了业内有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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